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彭可心通讯员唐星波)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建设高品质、高效能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行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6个以上国家“公交都市”;全省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95%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平均达到24%以上,长株潭地区和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8%以上,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
《意见》要求,科学制订多层次、差别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票制体系,鼓励实施非现金支付和换乘优惠,引导居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积极推行公共交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开通定制公交、旅游公交、大站快线路、夜间放学专线、微循环等特色线路。有序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快推进公交线路向具备条件的郊区乡镇适度延伸。
《意见》提出,加大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力度,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含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制订公交专用充电站建设规划,鼓励配套充电站对社会开放,为各类电动汽车提供有偿充电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公共汽电车32903辆,年度完成客运量22.74亿人次、日均623万人次;交通一卡通率先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5.9%,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