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党群人事部 发布日期:2021-03-10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1年3月9日,省水运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建斌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听取2020年全省水运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审议2021年水运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中心全体在家党委委员出席会议,中心其他领导和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0年全省水运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完成水路客运量840.4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89亿人公里;完成水路货运量2亿吨、货物周转量395亿吨公里、港口吞吐量2.2亿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20.3%,水运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省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达到1942吨,同比增加5.4%,水路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江一湖四水”港口非法码头渡口整治强力推进,清理码头泊位391个,撤销渡口250道,退出岸线101.97公里,完成全省70个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和35套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模式得到有效推广,水运绿色发展有力推进。全年未发生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双零”目标,水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强调,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湘江永州至衡阳、澧水石门至澧县等7个航道项目建设。加快长沙港铜官港区二期等5个港口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湘桂运河前期工作,力争完成40亿元投资计划。要全面提高水运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运绿色发展,不断提高水运供给质量,不断优化水运结构,奋力开启我省水运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全省水运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分工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狠抓落实落地。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排头兵”作用,制定工作安排,主动沟通协调,发挥主导作用,对牵头事项“一牵到底”。涉及多部门单位参与的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