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货物源头监管。县委、县政府针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把煤矿治超列为重点,突出矿产品治超监管,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成立了科技治超信息化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投入2300多万元整合全县矿产品(煤炭)治超治限税费征收管理,将矿山企业、煤炭税费征收站、验票站及鲁永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实现了联网对接;建立了货运车辆IC卡数据库,将全县3618台货运车辆实行车辆准运卡(IC卡)进行治超管理,实现了从矿山源头装载到公路运输通行全程治超监管。货运车辆运输矿产品(煤炭)时,必须经矿山企业和验票站点刷卡通过,如超载即报警,无法过站通行。同时,通过远程视频摄像监视装置对货运车辆是否在源头称重刷卡一目了然,对货运车辆出场上路、煤税站过站、鲁永治超站检测三个环节实行把控⠼/span>,实现了“一卡守关,超载无门”。并对混凝土搅拌、煤矿等重点源头企业建立治超监控系统,与市治超监控中心数据联网;对720台运输货车安装了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使重点源头企业、运输车辆得到了有效监控管理,堵塞了“双超”漏洞。马田、柏林、龙形市、七甲等乡镇分别建立了安全生产、治超、治安一体化信息系统,解决了山区边远乡镇和边际区域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死角。
(二)全面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为充分发挥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治超效能,遏制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运输行为,筑牢公路治超防线,巩固和提升治超工作成效,我县积极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针对多次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遮挡号牌逃避检测的问题,组织专项整治,采取以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为依托,实行不停车超限检测与公安交警监控卡点相结合,对货运车辆遮挡号牌违法行为进行比对研判,锁定违法车辆录入公安交警预警系统进行查缉布控,有效提高了非现场执法的立案率和结案率。
通过科技治超,初步形成了纵向互通、横向互动、人员协作、信息共享的科技治超管理体系,筑牢了货源企业和路面通行治超防线,提高了治超工作精准化和效率,为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使全县治超工作稳步发展,站点超限超载率稳控在0.01%以下。
虽然永兴县治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水平还不高,不能适应和满足治超形势的发展,还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二是财力投入有待提升,三是源头管控有待加强。
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治超法规,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违法行为,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治超工作效率是治超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一)强化科技治超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保安全,抓治超就是促发展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不动摇,坚持依法治超、科技治超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不松懈,坚定治超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科技治超所需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的保障,想方设法加快科技治超信息化建设步伐。二是要充分认识科技治超是实现常态长效治超的必由之路。只有科技治超才能强化源头单位和运输管理车辆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多层次的治超监管,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才能极大的节省治超工作的人力和物力,助力治超工作稳健推进。三是要算好经济账。车辆超限超载是“公路杀手”,极大缩短公路桥梁使用寿命。由于车辆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公路与桥梁的设计承受范围,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不少路面因超载而前修后毁,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据有关机构研究测算,运输车辆通过超限超载每获得1元钱的利润,就要付出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而治超工作每投入1元钱,公路就能减少7元钱的损失。此外,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统计分析,50%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超限超载所引发,其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科技治超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治超。
(二)开展科技治超创新。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治超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治超信息平台全面联网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用自动检测代替人工检测,以非现场执法取代现场执法。统筹市、县、站以及源头企业、不停车检测点的网络信息,重塑和优化治超业务流程,实现治超信息共享、运转协调、规范高效,推进治超工作精准打击,有效解决当前治超执法人员不足、治理手段不高等监管乏力的问题。要按照省“十三五”科技治超建设规划要求,加快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步伐,要尽早尽快抓好G107线马田段、G107线鲁塘坳段、G240线郴永大道铁路村段、S345线鲤鱼塘段等交通要道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的建设安装,完善科技治超平台子系统和平台联网指挥调度、数据分析、案卷处理等功能,强化辖区治超全程监控,做到辖区国省干线公路治超监测系统全覆盖,充分发挥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应用效率,全面提高治超监管范围,让监管网络连成片,形成网,使违法运输车辆无路可走。
(三)推进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探索,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是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货运车辆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具有智能化、高效化两大特点,可以弥补治理盲点,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正执法。其主要优势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非现场执法点的超限车辆被自动称重和拍摄车辆号牌后,传输到违法监控处理中心,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能缓解目前执法人数及装备配备不足的矛盾。二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非现场执法可避免少数违法当事人在直接面对执法人员时,容易产生极端对抗心理而恶意侵害执法人员的问题。三是推进阳光执法。非现场执法能提高违法案件的查处率,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清廉执法。因此,要积极探索公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与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相结合,出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强化科技监管、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能、实现执法公平,最终实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交通、交警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制定利用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依据超限超载次数、情节等因素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实行扣分、吊销证件的管理办法,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强化源头科技监管。治超要治本,治本先治源。在治超工作中,要把治超重心前移,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利用技术监控等手段,强化源头监管。做好辖区重点货源企业称重视频监控、称重数据IC卡管理等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数据、视频监控的联网及共享监管工作。同时,要学习借鉴渣土车治超管控先进经验,推行智能环保型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强化渣土运输治超工作,切实提高辖区源头治超执法监管效能,将源头超限超载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堵塞“双超”漏洞,确保货源企业治超不失控、不漏管。